关于《熙山稳健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 合同变更通知




       我公司作为
熙山稳健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管理人,根据合同“二十二、基金合同的变更、终止”第(三)条第3款有关约定拟对签署的《熙山稳健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上统称“原合同”)有关条款做出如下变更,具体如下:

 

1.修改“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、赎回”章节以下表述

删除“(一)基金份额的开放日”中以下表述:

B类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不满180天(自份额确认日起算)的不得赎回。

2.修改“第二十一节 风险揭示”章节以下表述,序号对应调整。

原合同表述为:

(七)退出受限的风险

本基金除开放日外的其他时间封闭运行,B类份额持有人持有未满180日的,不接受投资者的退出申请,投资者面临在投资期内无法按意愿退出的风险。

 

修改后的表述为:

(七)退出受限的风险

本基金除开放日外的其他时间封闭运行,不接受投资者的退出申请,投资者面临在投资期内无法按意愿退出的风险。


通知已获得托管人的书面同意,我司于20211028日设置临时开放日,接受投资者的退出申请。投资者未在本通知明确的临时开放日内申请退出的,视为同意合同变更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管理人:深圳熙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
2021年 10  月27 日